《綱要》明確炭黑企業的行業準入條件。據悉,“十二五”期間將不再新建規模在5萬噸以下的炭黑廠;不再建設產能在2萬噸以下(包括幹法造粒和濕法造粒)的炭黑生產裝置。同時,主管部門還將限期淘汰總規模在5萬噸以下、技術裝備落後、能耗高、排放超標、作業環境不好的炭黑廠;立即淘汰規模在1.5萬噸以下的幹法造粒的生產裝置。 業內人士指出,之所以將淘汰炭黑行業的落後產能提上日程,是提高我國橡膠產業競爭力的迫切需要。 據了解,我國目前約有炭黑企業100家,年產能430餘萬噸。但是,行業內中小企業居多,行業集中度差,以致科研經費投入不足,每年雖然有大量中低端產品出口,但是高性能和特種炭黑產品幾乎全部依賴進口,進而影響到了下遊橡膠企業的發展。 《綱要》明確,在淘汰落後產能的同時,將培育5-7個規模在50萬噸左右、可與跨國炭黑公司抗衡的炭黑集團,以現有企業的整合標準,逐步實現園區化、等量代替和有進有退的發展模式。